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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李光正报道:一件童装,既有“建议零售价”,又有“市场价”,且两者相差一倍。外地来汉批发童装的戴女士,在价格上吃了“闷亏”后,与卖方交涉无果愤而诉至本报。记者与工商部门介入后,卖方向其退还了1.6万元货款。
戴女士与老公方先生在山西太原做服装批发生意。今年7月下旬,戴女士经人介绍,与位于盘龙城佳海工业园的武汉众志佳禾商贸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众志佳禾”) 签订了购买童装合同。按约定,戴小姐首次进货要交23800元货款(此款不退),“众志佳禾”按市场价发货,并赠送等价的童装;此后进货可享受一六折优惠。戴女士称,当时她看到童装标签上醒目地写着“建议零售价”,以为这就是对方所说的“市场价”,大多数在七八十元,按照合同内容,她首次进货时,童装实 际价格是三四十元一件,此后则是十几元。
然而,收到“众志佳禾”发的货后,戴女士发现数量不足。“按合同他们应发价值47600元的童装 过来,应该有五六百件,实际上只收到三百多件。”她赶紧致电“众志佳禾”,对方称合同约定按“市场价”发货,“市场价”也写在童装标签上。戴女士仔细查看,才发现标签中部第六行标有“市场价”字样,且高出“建议零售价”一倍。戴女士认为,“众志佳禾”涉嫌价格欺诈,多次交涉无果,遂向本报投诉。
8 月22日,记者找到戴女士夫妇,发现他们反映的童装标签上有两个价格的情况属实。随后,记者与他们找到黄陂滠口工商所。工商人员和记者一行找到了“众志佳禾”。一名叶姓经理称,合同约定按“市场价”发货,且货款不退,既然戴女士已签字,就该按合同办事。经工商人员调解,“众志佳禾”负责人表示,可退还 16000元。戴女士夫妇交回童装、合同书等物后,拿到了这笔退款。
8月30日中午,记者将“众志佳禾”童装标签上有两个价格一事,举报 至黄陂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察分局。昨日上午,记者致电该负责人,得知该局工作人员已于本月2日和6日两次去“众志佳禾”调查此事,并责令他们立即停止在同 一个标签上标注两个价格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