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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半数卖服装箱包 平均开店9个月被查 65%卖家学历高中以下 平均月收入超3万元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意见,首次规定网购平台经营者在消费环节建立“首问制”和“赔偿先付制”,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在明确对网购平台“首问制”的同时,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卖家,法院还将追究其刑责。
日前,记者调取了丰台法院、东城法院等8家法院作出的涉及全国最大C2C电商平台淘宝网店铺售假的39件刑事判决书,判决显示共有73人因在淘宝网上售假获刑。
39起售假涉案610万元
在对这39件于2009年后作出的判决统计发现,这些网店被查获时,平均已开店经营9个月,而售假网店的平均月收入为3.18万元。65%的网店店主或员工为高中以下学历,对于文化不高的他们来说,如果选择其他行业,取得高收入不容易。
这些案件中,法院认定的销售收入共计610.6万元。
其中,售假者销售的以假冒商标的服装等商品居多,构成犯罪大部分是因为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