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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名人名字商标侵权而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体育明星姚明、知名作家贾平凹、影视明星刘德华等,都有共同的姓名权维权经历。
而在近日,从2006年一直纠缠至今的我国著名钢琴家郎朗与“朗朗”商标之间的纷争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朗朗”商标与“郎朗”名字相近,该商标注册侵犯了郎朗姓名权,驳回“朗朗”商标申请人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不会构成侵权?
1、善意使用。不要故意用申请注册商标这种方式来侵犯名人的姓名权,并且带有明显的动机和目的。
2、经名人同意后,才可以申请注册含有该人姓名的商标。
3、申请的商标已经使用,并且该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与名人所处的领域没有任何关联,不会让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和品质保证发生混淆和误解。
4、所注册的商标中的名人已经不在人世。
商户们,一个响亮抢眼的名字,一个创意十足的LOGO,对于企业和商户来说,是可以带来无数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名人商标好用,可以省去大量的推广投入,但这种捷径虽能令企业收获短期之利,却难以持续成就企业。因此,原创起名很重要。那么,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委托国家授权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或者由代理公司进行商标取名、商标设计,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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