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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装行业的日常经营中,相信各位商户对衣服上的织标(织唛)并不陌生,别小看这小小的布片,一不小心可是会让大家陷入巨额损失甚至刑事处罚!到底是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呢?小编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位和大家经营服装息息相关的“大咖”——商标的重要性。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是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在商业领域,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标志的,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作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品牌形象,是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商标权利人在发展品牌过程中充分利用其品牌价值可以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关系着生存和发展问题。此外,商标也是一种无形资产。
常见的国际知名品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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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保护自己产品的同时,也不能去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很多商户可能知道商标不能仿冒,但实际在衣服的面料上印制他人注册商标的LOGO,图案也算侵权,若被相关部门查处,将没收产品,并处罚金与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是一个案例,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典型案例
2016年6月,被告人陈克梅、程世聪未经商标权利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和安德阿镆有限公司的许可,接受“何高”(另案处理)委托在其经营的中山市天邑服饰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假冒 “三叶草图案”、“adidas”、“三叶草图案+adisas”、“UNDER ARMOUR”等商标的服装。同年12月6日,公安人员现场缴获大量假冒上述商标的服装,其中假冒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商标的服装价值人民币3783325元,假冒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商标的服装价值人民币169575元。
2017年1月13日,中山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克梅、程世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7年9月14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单位中山市天邑服饰有限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二百万元;被告人陈克梅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程世聪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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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广大商户朋友意识到商标侵权的严重性,
在日常经营中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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