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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8月19日电(记者周丹丹)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了解到,日前南宁市对农村商品市场和农村家电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不合格“家电下乡”产品1127件。
这些不合格的“家电下乡”产品集中在彩电、DVD机和小电器上。南宁市工商局查处的案件主要是假冒家电、无“3C”认证标志和无产品合格证的劣质家电。
据南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商品市场和农村家电市场的专项整治主要集中在四项检查工作上。
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家电下乡”标志,是否明示“家电下乡”的产品品种、13%财政补贴及农民购买须知等。
二查经营者的进销货台账。查看“家电下乡”经营户是否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是否索取家电生产商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是否落实缺陷产品退市、召回制度。
三查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产品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家电产品或包装上的标志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严查“家电下乡”商品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有保障,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是否有“三包”售后服务承诺。严厉查处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和商标侵权行为。
四查经营者的宣传广告。主要检查“家电下乡”经营者发出的广告是否有虚假宣传,误导农村群众。是否把无中标产品谎称是中标产品经营,欺骗农村群众。同时,严查不属于“家电下乡”范围的商品和无证无照从事家电下乡产品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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